“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十期講錄
來源:“洙泗社”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七月十九日辛丑
耶穌2022年8月16日
2022年7月30日下戰書,由曲阜師范年夜學禮樂文明研討與推廣中間、尼山世界儒學中間孟子研討院、喀什年夜學國學院聯合主辦,洙泗書院、孟子書院承辦的“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10期講座如期舉行。本期活動由揚舞蹈教室州年夜學文學院傳授、中國孟子學會副會長、孟子研討院特聘專家劉瑾輝擔任主講人,尼山世界儒學中間孔子研討院研討院魏衍華擔任與談人,孟子研討院副研討館員、孟子教學書院執行院長殷延祿擔任掌管人。活動主會場設在孟子研討院,曲阜洙泗書小樹屋院、壽光市傳統文明辦公室設立線下分會場,同時約有50余位學友在線上參與了活動。

▲
主講人劉瑾輝老師
《孟子·公孫丑》篇總體概述
註釋開講前,劉瑾輝老師對《孟子·公孫丑》篇進行了一個整體的歸納綜合。
司馬遷《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中記載孟子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著《孟子》七篇。說明《孟子》一書的確經過了特別編排,從《公孫丑》篇即可感覺出來。我們覺得《公孫丑》上篇重要是記錄他跟別人的論辯。下篇除了“天時不如天時”章之外,其余十三章重要是記述孟子在齊的行蹤以及他與別人的對話和交通。這即是言行結合,奉行主張。假如說上篇重要是理論闡發,那下篇重要是記載行動。上篇九章的內容,可以用“兩辯一做”來歸納綜合。“兩辯”第一辯即王霸之辯,充足顯示了孟子滾滾雄辯的好辯特點。第二辯是人獸之辨,此乃孟子思惟的焦點——人道論。“一做”就是孟子講的做人之道。既講處事為人之道,又講修身養性之道。下篇除了第一章,是孟子的戰爭觀,強調決定戰爭勝負的教學最基礎是“得道”。得道即奉行暴政,民氣所向。這和上篇是分歧的。而通過剩余十三章,我們在清楚孟子思惟的同時,更多的是清楚其生平游歷。下篇是記述孟子生平事跡的歷史資料,很是珍貴,據此我們可以清楚孟子的精力、品格、性情和抽像。通過孟子和齊王等人的對話,他那種態度、語氣、內心世界、性情都躍然紙上。具體我們通過解讀可以進一個步驟清楚和懂得。
4·1章:“天時不如天時,天時不如人和”
本章總結:劉瑾輝老師認為任何時代,影響一場戰爭勝敗的原因都良多。孟子說:“天時不如天時,天時不如人和。”孟子從“天時”“天時”“人和”三個方面往闡釋影響戰爭勝負的要素。《孫子兵書》將“民氣”“天時”“天時”“權謀”和“將領”列為兵家取勝五要素,強調只需具備這五個要素,并且“校之以計”,才可克敵制勝。《孫臏兵書》云:“天時、天時、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殃。”將“人和”作為克敵制勝的重要原因。“人和”是指戰爭的發動者得乎民氣,順乎平易近意,內部團結同心專心。孟子強調“人和”在戰爭中是起決定感化的。孟子認為得民氣者得全國,那么怎樣才幹獲得民氣呢?“得道多助,掉道寡助”,也就是說君王只要實施暴政,才幹獲得普全國人的擁戴(此乃孟子所言之主旨)。假如不可暴政,濫用武力,傷害蒼生,掉往民氣,那么連親戚都會變節之。用普全國都順從的氣力往攻擊連親戚都會變節的人,要么不戰,戰必勝。
本章分化:孟子曰:“天時不如天時,天時不如人和。”《孟子》的這句話可謂千古名句,人人皆知,但了解未必懂得。那么何為“天時不如天時,1對1教學天時不如人和”?“天時”概況上是指率兵作戰的時機和氣候,這是從正人角度談的“天時不如天時”,那么“天時不如天時,天時不如人和”,便是說戰爭的勝負不完整取決于“天時”和“天時”,即便有滿足“天時”和“天時”的條件,但缺乏“人和”,也不會獲得最基礎和長久的勝利。上面的內容就是用來闡釋這句話。“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教學場地,一個只要三里內城墻、七里外城墻的小城,即便你用強年夜的部隊來圍攻,仍紛歧定能取勝,什么緣由?有能夠是因為“天時”。所以孟子接下來說:“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但是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天時也。””也就是說,擁有“天時”卻依然不克不及攻下城池,其緣由就在于“天時”。具有險要的據守的條件就必定攻不下嗎?不是的,孟子接下來說“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未幾也,委而往之,是天時不如人和也。”城墻建的再高,干戈再尖銳,糧食、后勤補給再多,依然會出現“委而往之”即棄城而逃的情況,這是為何?是“天時不如人和也”。那既然“天時不如天時,天時不如人和。”這能說明什么問題呢?故曰:“域平易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谿之險,威全國不以兵革之利。”何為“域平易近”?“域”自己指界線,也有人懂得為限制老蒼生,或許也可以懂得為在必定范圍內治理和統治老蒼生,所以這句話我們可以懂得為治理、統治老蒼生,不克不及以你劃界為準。現代和現代都有這樣的例子來說明“人和”的主要性,所以孟子接下來說:“得道者多助,掉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全國順之。以全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正人有不戰,戰必勝矣。”多助和寡助結果必定截然相反,多助必勝,而寡助最終必定是講座場地掉敗。是以,《孟子注疏》說:“此章言平易近和為貴,貴于六合,故曰得乎丘平易近為皇帝也。”
若何選擇輔導書:由本章的講解,劉老師進一個步驟引申出關于若何選擇輔導書的話題。劉老師認為,選擇適合的讀書方式當然主要,但選擇一本合適的輔導書也同樣主要,在若何選擇輔導書的問題上,劉老師認為,現在雖然關于《孟子》的輔導書有良多,但都存在一些問題,好比說楊伯教學場地峻的《孟子譯注》,他的注釋和譯文都在后面,需求不斷后翻,讀起來極其不便利。所以劉老師盼望本身能夠出書一本可以讓更多人疾速閱讀和清楚《孟子》的書籍。一頁雙版,原文簡單加注,旁邊就是譯文,以意譯為主。
假如想要簡單清楚孟子思惟的話,劉老師建議大師閱讀朱熹的《孟子集注》。想更深刻、準確的清楚《孟子》的話,劉老師認為可以選擇焦循的《孟子正義》。
4·2章:“人君應以尊德樂義為賢”
本章總結:公孫丑曾拿管仲和孟子比擬,孟子最基礎不屑于與管仲比擬。比都不愿意,當然就更不愿意做“管仲”了,也就是不愿意被人呼來喚往。本身主動要往朝見是一回事,被召喚往朝見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景丑等人不睬解孟子的行為。孟子的意思很明確,就是請求當政君王尊賢使能,尊德樂道,禮賢下士,主動放下尊貴的架子而任用賢才,甚至像商湯王對待伊尹,齊桓公對待管仲那樣拜賢者為師。當政君王多半“好臣其所教, 而欠好臣其所受教”,既然任人唯賢、禮賢下士是這般困難,作為舞蹈場地被召的人,就應該有“不成召”的高傲和骨氣。儒家“尊賢使能,尊德樂道,禮賢下士”的用人主張,對后世的用人之道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諸葛亮《出師表》:“先帝不以臣卑劣,猥自枉屈,三顧臣家教于草廬之中。”說明歷代士人都期盼君王尊賢使能。
本章分化:孟子將朝王,王使人來曰:“寡人如就見者也,有冷疾,不成以風。朝將視朝,不識可使寡人得見乎?”齊王不想奉行仁道,而是想奉行蠻橫,與孟子主張分歧,所以齊王以這種情勢慢待孟子,孟子了解齊王的態度,心中天然不快,所以他說:“不幸而有疾,不克不及造朝。”可是第二天他“出吊于東郭氏”。他的門生公孫丑就認為孟子此舉不當,是以公孫丑曰:“昔者辭以病,本日吊,或許不成乎?”國君召見你孟子,結果你以病辭,病辭不在家里反而要出往吊喪,公孫丑就認為孟子做的分歧適。可是孟聚會場地子認為不要緊,“昔者疾,本日愈,如之何不吊?”昨日有疾,本日已康復,往吊唁也是正常的,而齊宣王聽說孟子生病,就“使人來問疾,醫來”,孟仲子對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克不及造朝。今病小愈,趨造于朝,我不識能至否乎?”就是說他現在不在家,已經上朝了,但能不克不及到不明白,這實際上就是打發來看病的醫生,他是往吊唁而不是往上朝,故趕緊“使數人要于路,”在路上攔截孟子,并跟孟子說:“請必無歸,而造于朝!”讓孟子趕緊上朝,先別回家,以免孟子犯欺君之罪。孟子只好“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就是說沒辦法臨時住到景丑氏家里往了,景子曰:“內則父子,外則君臣,人之年夜倫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見王之敬子也,未見所以敬王也。”景丑認為:在家要講夫子之親,在外則有君臣之義,“人之年夜倫也,父講座場地子主恩,君臣主敬。”特別對君要敬,而“丑見王之敬子也,未見所以敬王也。”君王派醫生來給你診治是一種尊重之意,而你好了卻不上朝,這是對君王的不敬,孟子則反問“是何言也!”也便是說景丑說的是不對的,“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豈以仁義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與言仁義也’云爾,講座場地則不敬莫年夜乎是。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于王前,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這段話講的很簡單,就是齊國沒有人以仁義之道來勸說、進言齊王的,那么他們為什么不進言呢,大師認為沒有需要,因為齊王不喜歡聽這些,所以齊人才是真正的對齊王不敬,而我呢,非堯舜之道不進獻齊王,所以沒有人比我更尊重齊王。景子曰:“否,非此之謂也。”話不是這樣說的,“禮曰:’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固將朝也,聞王命而遂不果,宜與夫禮若不類似然。”依照《禮記》所說,“父召,無諾”,父親召見你要第一時間答應,那么君王召見呢,“不俟駕”,不待馬車駕好就已經出發了,速率要快,這表現一種尊重,而現在君王召見你,你卻不往,這似乎跟《禮記》上所說的不相符,也就是說你不尊禮,但孟子并不認可景子所言,他說:“豈謂是與?”你怎么能這樣說呢,曾子曰:“晉楚之富,不成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此句何意?曾子說:“晉楚之國,很有錢,很富有,不成及也。”但與我何關呢,他有他的財富,我有我的仁義,“彼以其爵,我以吾義”,他有爵位,我有仁義,跟他比擬,我啥也不缺, “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曾子這樣說,不對嗎,孟子認為當然是對的,“是或一道也。全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 。“朝廷莫如爵”,執政廷上爵位越高獲得的尊重越高,“鄉黨莫如齒”,而在鄉里,要看年齡、長幼。“輔世長平易近莫如德”,輔佐君王治理蒼生最尊貴的是德性,沒有德性,人家憑什么尊重你。可是現在呢?齊王作為一國之君,“惡得有其教學場地一以慢其二哉?”概況上是因為我是客卿,我是長者還尊重我,但我作為一個德高之人,對我尊敬不夠。“故將年夜有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就是有為之君對那些德性高、有治國思惟、治國才幹的人要尊敬,不克不及隨時召見,實在有事,應上門請教,“其尊德樂道”便是說君王應尊王樂道,“不如是,缺乏與有為也。”你做不到這個,有才幹、有德性的人就不會為你服務。孟子上面就舉例了,“湯之于伊尹,學焉而后臣之,故不勞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學焉而后臣之,故不勞而霸。”這兩個例子看著類似,其實情況分歧,湯給伊尹主政,是以一種暴政的方法來輔佐,而管仲輔佐桓公是以蠻橫來輔佐桓公的,孟子不推重蠻橫,是以他瞧不起管仲。所以孟子說:“明天下地醜德齊,莫能相尚”。這里“莫能相尚”的“尚”,有兩種解釋,一是,這個“尚”通“上”,就是大師彼此之間比擬較,沒有高低之分,朱熹則認為這個“尚”可以解釋為“過”,超過的意思,就是孟子認為現在國家的地盤及德性都差未幾,誰也不超過誰。“無他,好臣其所教,而欠好臣其所受教。” “受教臣”,是對臣進行教導、教導、教訓,而 “欠好臣其所受教”,就是不太喜歡受年夜臣的教導和引導。孟子就認為:“湯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則不敢召。管仲且猶不成召,而況不為管仲者乎?”意思就是,齊桓公見管仲都尚且需求上門拜見,齊宣王卻以召見的方法想讓我為他所用,做不到上門拜見,我又怎么會愿意輔佐他呢?是以,《孟子注疏》說:“此章指言人君以尊德樂義為賢,正人以守道不回為志者也。”意思就是人君以尊德樂義為賢,而正人則不克不及因為富貴而忘了守道。
4·3章:“正人受饋以有處”
本章總結:“焉有正人而可以貨取乎?”正人不以本身的品德才幹往做買賣,也不會被任何人收買。正人所擔當的責任,在于使國家全國有道,使蒼生安寧。正人在確實有所需求的時候,不會虛情假意地推脫別人的饋贈;在確實不需求或贈者不以“道”贈與的時候,無論別人饋贈幾多,都不會接收。正人愛財,取之有道。所謂“道”就是符合于“義”。陳臻的推論概況上似乎有事理,二者必居其一,此乃局限于情勢邏輯的范疇,缺少辨證邏輯思維,沒考慮問題的特別性。孟子不被“兩難推論”所困擾,具體問題據實剖析,具體情況據實對待,實事求是辯證解決。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即“正人愛財,取之有道。”從思惟方式上來說,既堅持原則又通權達變。在面臨金錢的受與不受,辭與不辭問題上,孟子的原則是“焉有正人而可以貨取乎”,不明不白的錢不克不及接收,受與不受取決于義不義。義則受,不義則辭。
本章分化:陳臻問曰:“前日于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饋七十鎰而受;于薛,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本日之受非也;本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這里實際上是陳臻逼著孟子在是和非之間必選其一。之前宋與薛的饋金你收了,而齊送于你的饋金你卻拒絕了,若之前收了是正確的,合適道義的,那后面不收就是違背道義的,反之亦然會議室出租。不克不及說收與不收都對,都合適道義。孟子則反駁道說“皆是也。皆適于義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于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正人而可以貨取乎?”孟子認為他收與不收都是對的,都是合適道義的,為什么呢?在宋國要遠行,人家送點路費、盤纏,也是可以懂得的,不克聚會場地不及不收,而在薛地,因為當時有人關鍵孟子,“故為兵饋之”,要找人警惕,所以人家送他錢,還可以收。在齊則沒有收受的來由了,沒有來由而送饋金于他,就是要收買他,孟子認為正人是不成以被收買的,天然也不克不及收了。《孟子注疏》說:“此章指言取與之道(取與要邪道),必得其禮,于其可也,雖少不辭,義之無處,兼金不顧也。”
4·4章:“忠于職守”
本章總結:孟子本章強調忠于職守。君王愛平易近除了奉行暴政,尊賢使能,抑戒貪欲,還必須忠于職守。作為一個守城兵士沒有實行好本身的職責就應被開除,那么一個處所長官、一個國君呢?不論什么時代,作為處所長官,只需能真正做到愛平易近惠平易舞蹈教室近,那就算基礎盡到了本身的責任。假如在本身管轄的范圍內,出現“老羸轉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的情況,那就是掉職。孔距心沒有盡到本身的責任,兇年饑歲老蒼生無法保存時,沒能予以救濟,就是掉職。孟子通過牧羊作比,讓孔距心及時覺悟,同時也讓齊王清楚,無論是處所官員還是國君,都必須體恤仁愛蒼生,此乃實行本身的基礎職責。《管子·君臣》云:“論材量能謀德而舉之,上之道也。專意同心專心,守職而不勞,下之事也。”北宋張君房輯錄的《云笈七簽》曰:“群臣守職,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謂習常。”此與孟子所述有異曲同工之妙。
本章分化:孟子之平陸。謂其年夜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掉伍,則往之否乎?”這句話意為:孟子問平陸這個處所的縣官,守城的人假如一天之內三次掉職,開不開除他?對此處“往之”的懂得,今朝有兩種觀點,朱熹認為是“殺之”,而普通則懂得為開除,離開,我們這里解釋為后者。縣官說“不待三”。哪能輪到他三次呢,“不待三”就直接開失落了。“然則子之掉伍也亦多矣。兇年饑歲,子之平易近,老羸轉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那孟子就反問了,作為縣官你本身每年掉職的處所也良多,歉歲的時候,老弱病殘逝世于溝壑之中,壯者散而之四方,縣官則反駁說:“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就是說這不是我的過錯,國家規定就是這樣,孟子就給孔距心舉例說“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逝世與?”就是有一個人被雇用給別人放牛羊,既然被雇傭就理應往找好的牧場,可是他不單沒有找到還把牛羊換給人家,說這不是他的責任,或許干脆也不把牛羊還給主人,就看著牛羊逝世,這個對還是不對,此番話令孔距心慚愧不已,曰:“此則距心之罪也。”縣官承認了本身有罪。當然孟子的目標并不是逼著孔距心認錯,而是盼望君王也能認識到本身的錯誤,所以“改日,見于王曰:’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為王誦之。’”“誦之”這里解釋為解說,”什么意思?就是說在你的治下,我只了解五個人,而這五個人只要孔距心一個人了解本身掉職有罪,其別人都不了解,他就把與孔距心的對話說于齊王聽,所以王曰:“此則寡人之罪也。”下屬掉職,作為一國之君卻不了解,國君當然有責任了。不僅這般,國君沒有把國家管理好,那也有罪。總之,在孟子看來,君王不實施暴政,這就是最年夜的罪。是以,《孟子注疏》云:“此章指言人臣以道事君,否則奉身以退。”就是說你以道侍君,他假如能夠接收你,你就侍,他假如不克不及接收你,你就走,因為他不是可為之君,你沒需要輔佐他。
若何面對文本懂得的不合:劉瑾輝老師特別提到:在對文本中的字詞或句子的懂得產生不合時,或是在聽別人講解《孟子》及其他經典之時,必定要帶著本身的思慮,甚至帶著質疑的心態來閱讀和欣賞,不論拿到哪個大師的著作,都不要自覺的往崇敬他,要帶有必定的思辨性往閱讀,這樣的話,收獲會更多。因為你思慮了以后這個東西會變成你本身的東西。你談論這個問題有本身的思惟,談論某些大師的觀點你隨口就來,你對這個處所的懂得會更深入,會轉化為本身的東西。
4·5章:再論“忠于職守”
本章總結:一個人假如沒有官位職守,也就沒有進言施政的責任。可進退自若,瀟灑人生。為官者要盡職盡責。職位和責任總是相輔相成的,有職必有責,職位越高,責任越年夜。孟子沒有官銜,天然無需擔責,所以進退自若。當政者要盡忠職守,進言者也要盡忠職守,假如不克不及盡職盡責,當然就應辭職不干,不辭職也會被開除。理論上說,沒有擔任官職,也就沒有進言的責任,孟子真的尋求瀟灑嗎?實際上他胸懷全國,他到各國向國君宣揚暴政,心系百姓,就說明孟子不甘于本身瀟灑平生,彰顯孟子的家國情懷。
本章分化:孟子謂蚳蛙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孟子對齊國的一個處所官說:“您辭失落了靈丘的縣官而請求往做法官,似乎有點事理,因為做法官可以向齊王進言,可是你已經做了數月的法官了,進言了嗎?”我們可以想到他當然沒有,否則這段就不會有了。“蚳蛙諫于王而不消,致為臣而往。”這個靈丘縣官最終進言,但齊王未采納,人家就辭官而往了,齊人覺得不解,就對孟子說: “所以為蚳蛙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就是說靈丘縣官做法官往向國君進言,君王不采納后他就辭官而往,大師都認為他做的是對的,可是你孟子呢?你在齊國時日小樹屋很長了,你有沒有給齊王進言呢,假如進言了,齊王有沒有采納呢?若齊王沒有采納,你本身應不應該離開呢?孟子的門生公都子聽到這些話就告訴了孟子,孟子說:“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往;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往。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余裕哉?”何意?你仕進不克不及管理好一個處所,也便是說無法履職,那你就應該離開。作為一個法官同樣這般,你不進言或許君王沒有采納,也就是說你沒有職守,那你就應該離職。而我孟子呢, “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 既沒有官職,就沒有責任往進言啊,既然沒有這個責任,天然也就無所謂,所以他就說,我的進退很寬松,並且有很是年夜的回旋余地。《孟子注疏》說:“此章指言執職者劣,藉道者優。”
4·6章:“道分歧者,不相與言”
本章總結:孟子做了齊國客卿,作為齊國的特使到滕國吊唁滕文公。孟子雖然是卿,是正使,可是客卿;王驩是獲得國君信賴的年夜臣,雖是副使,幹事卻獨斷專行,在路上把一切工作都包辦了。道分歧者,不相與言。對這樣一個君子,最高的輕蔑是無言,所以孟子不說話,鄙視他。由此可見,孟子在齊國雖遭到齊王的禮遇,但有職無權,并不克不及充足發揮本身的才幹,也無法實現本身的政治抱負。
本章分化:“ 孟子為卿于齊,出吊于滕,王使蓋年夜夫王驩為輔行。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孟子在齊為卿,并沒有實權。這里也反應出齊王對孟子的態度。就是當時齊王之所以善待孟子,是因為他認為孟子有思惟、有理論,特別是有心系蒼生的這種信心;再者,齊王孟子當時在諸侯國中的影響還是不小的,齊王尊孟子也是樹一個標桿,說明他本身尊賢。可是孟子在齊國并未遭到重用,孟子的暴政主張,齊王也未采納。這里齊王雖然派孟子出使他國,但并不信賴他,又派了年夜夫王驩為輔行,擅自包辦了一切事宜。這里“往反”的“反”在現代實際上跟“前往”的返是通的,在這里是“往而還也家教”,就是包括往和回兩層含義。公孫丑認為孟子已經是齊國的卿了,又與齊國年夜夫同業,為何沒有交通呢,他就問孟子:“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何也?”就是你身為客卿,擁有較高的位置,並且往復齊國的旅程還是比較遠的,你為何從來不跟這個副官談公務呢?孟子說“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他已經把一切的工作都辦失落了,不告而辦,我還有什么好說呢?意思就是說人家該怎么幹事既不需求告訴我,也不需求跟我協商,所以我也就沒有需要往談公務。或許說孟子出訪之前,齊王已經跟副官交接好了該若何辦事,但并未告訴孟子,那他有什么需要往管事呢。是以,《孟子注疏》云:“此章指言道分歧者不相與言。”這里際上不是單單強調與這個王驩“不相與言”,這更深層次的暗指就是跟齊王也“不相與言”,為什么?“道分歧”。
4·7章:“孝應盡心”
本章總結:孟母不僅是一位慈母,還是母教之典范,嘔心瀝血培養了孟子。所以,當母親往世后,孟子為了家教盡逆子之心,把棺槨做得好一點也是可以懂得的。孔子曰:“生,事之以禮;逝世,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孔子強調應以禮對待生者和逝者。荀子曰:“喪禮者,以生者事逝世者也,年夜象其生以送其逝世也。”(《荀子·禮論》)荀子認為不克不1對1教學及厚生而薄逝世,強調事逝世如事生。(怙恃往世了,依然要行孝)“正人不以全國儉其親”,孟子認為在埋葬怙恃的問題上,只需是禮制和財力兩方面許可,就要盡力做得好一些。在喪葬問題上,孟子依然堅持禮制與財力許可這兩條基礎原則,(大師看,他一個要尊禮,一個要財力許可)不贊同超越禮制和財力年夜辦喪事。誠心誠意地盡本身的財力,在禮俗許可的范圍內辦好喪事,表達對掉往親人的悲戚,才是孟子所推舉的。也是孟子這一章所要表達的思惟。它的焦點之地點。
本章分化:“子自齊葬于魯,反于齊,止于嬴。”這件工作實際上是歷史上很重視的一段,就是孟子在齊國時其母往世,回魯葬母,后前往齊國。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愿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這段話是說的什么意思呢?孟子請他的學生充虞為他的母親做棺槨,充虞認為孟共享會議室子應用的棺槨太好了,已經超過他父親往世時的棺槨規格,並且也超越了孟子當時的成分和位置,這在現代屬于違背禮制。孟子他就要說明這個問題,為什么要這樣,他說:“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皇帝達于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后盡于人心。不得,不成以為悅;無財,不成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否則?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于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也,正人不以全國儉其親。”“古者棺槨無度”,就是孟子認為在現代,棺槨的鉅細尺寸是沒有嚴格規定的,而到了中古時期,規定棺木厚七寸,槨以與棺木的厚度相稱為準,“自皇帝達于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后盡于人心。”便是說,孟子認為,棺材的鉅細厚薄用料等,不僅僅是為了都雅,而是盡于人心。“不得,不成以為悅”,條件允許,卻買不到最好的木材做棺槨,那就不開心,“無財,不成以為悅。”假如你沒錢,買不起,那也確定是不開心,“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否則?”既然我兩者條件都具備了,我有這樣的心意,我財力允許,為什么我不克不及這樣做呢,孟子強調,前人這般厚葬怙恃是使逝世者“無使土親膚”,就是讓這個棺槨能夠更多年的無缺保留,不讓故人尸體與外界的土接觸以保證它的無缺,“于人心獨無恔乎?共享會議室”孟子認為難道連這一點點孝心都不克不及滿足嗎?所以孟子所強調的就是必定要滿足本身的孝心。“吾聞之也,正人不以全國儉其親。”這是什么意思?我聽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當在怙恃身上省錢,除非你沒有錢。孟子強調,真正的侍親,就是怙恃在的時候要孝順,可是要葬的時候,也要有孝心,所以他認為不克不及在怙恃往世的時候省錢。《孟子注疏》云:“此章指言孝必盡心,匪禮之逾。《論語》曰:‘鬧事之以禮,逝世喪之以禮,可謂孝矣。’”
儒墨不合:本章代表儒家喪葬的觀點,而墨家則與儒家存在不合。墨家強調節葬但并不料味著墨子他的理論觀點就跟儒家絕對的對立。墨子在談節葬的時候其實是有現實佈景的。第一,墨子那個時期,整個社會物質貧乏,老蒼生生計很是困難;第二,儒家強調怙恃往世后要守孝,母親是要守孝三年,三年守孝嚴格講是有嚴格忌諱的,第一,不食葷;第二,不洗漱;第三,不可房事。在現代這個是強調的,正因為這個基礎上,墨子很是反對,為什么反對呢,因為在墨子那個時代,除了經濟條件之外,這三條也帶來了很年夜的社會問題。家中怙恃有一個過世,他就要守孝三年,在這期間不種田,不干事,田就漸漸荒失落了,地步荒失落,沒有糧食,社會物質就越加貧乏。其次,不可房事,夫妻都不克不及睡在一路,生齒誕生率就低,國家還要發生戰爭,再加上當時人的壽命很短,生齒就是負增長,逐漸就沒有壯勞力往幹事了。所以墨子提出節葬是有佈景的,不是跟儒家對立的。並且即便是儒家的孔孟對于葬禮的設定有也是有現實條件請求的,他們是強調要合適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本身條件,你不具備條件也不需求厚葬。

▲
與談人魏衍華老師
通講結束之后,魏衍華老師就通講內容進行補充和總結。
魏老師認為《孟子·公孫丑下》前7章內容很是年夜,可是相對後面的幾篇來說,懂得起來還是比較簡單,沒有太多的異議。針對這七章的具體內容,魏老師分送朋友、補充了本身的懂得,同時為了加倍便于我們懂得本章,魏老師還援用了張居正的《講解孟子》和張定浩師長教師的《孟子讀法》中對本章的解讀,使得內容加倍豐富、具體,便于大師更周全的懂得這幾章內容。
4.1章,魏老師認為“天時不如天時,天時不如人和”這一句是整個這一章點題的題眼,最終強調的是“人和”,他認為與“天時、天時”比擬,“人和”才是決定戰爭勝負的最關鍵、最焦點的要素。
4.2章,魏老師認為本篇情節很出色。它所反應的是孟子在齊國的尷尬位置。孟子開始依禮往拜見齊王,卻被拒絕。趙岐說:“孟子通五經個人空間”,那我們就說孟子是通禮的。
4.3章,本章主題其實圍繞著辭與受別人“饋金”之間合分歧禮的問題。所謂禮者,理也,辭與受之間又合分歧事理,合分歧道理。孟子曰:“皆是也。皆適于義也。”那在受與不受之間要講禮,要講義,要講仁。
4.4章,魏老師認為我們可以把四、五、六這三章聯系在一路。為什么可以把它聯系到一路?孟子到平陸這個處所和孔距心之間的交談家教其實是要激勵平陸這里的年夜夫,畢竟齊國這樣一個國家的管理,不是要靠外來的賢臣,而是要靠本國的年夜臣,在平陸這個處所,孟子發現了平陸的年夜夫是一個能夠知罪的人,所以他向齊王來推薦孔距心這個人。
4.7章,魏老師認為,這一章內容其實長短常主要的。這一章其實反應出了一個禮制的問題。針對儒墨兩家的分歧喪葬規制,魏老師認為,從整個《孟子》中可以看出來,孟子認為他這平生的任務就是批楊朱和墨翟。墨子主張節葬的佈景魏老師認為除了剛才劉老師講的那三點,還有一點,《孔子家語·相魯》篇的第一段“孔子為中都宰”的第一句就是“制為養生送命之節”,列了一段“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這個葬為什么要“制為養生送命之節”,孟子也強調要給老蒼生制恒產,保證老蒼生“制為養生喪逝世無憾”,當然“制為養生送命之節”與“制為養生喪逝世無憾”還分歧,在這樣一個佈景下,年齡末年,大師都要封土,都要置樹,孔子在中都給大師制訂了一個禮制的標準,這個禮制大師覺得似乎是限制大師的,但同時從“制為養生送命之節”的內容來看,它同時也是對人的保護。並且魏老師認為保護更多于限制。從孟子的這一章來看禮制的損益關系。《論語·為政》篇中,子張問“十世可知”,孔子說:“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禮制的規定有可變的,有不變的,不變的是禮之義,可變的是禮之儀。也就是說,孟子所選擇的他論證“古者聚會場地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這是在變化的。可是孟子強調的是“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于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也,正人不以全國儉(省錢)其親。”那個人空間就是說要稱本身的財力,要稱本身的財務,要為本身的的親人盡本身最后一份孝心。
最后,魏老師對《孟子·公孫丑》下4.1-4.7章做了一個總體的歸納綜合,他認為通過這七章的梳理會議室出租,我們可以明顯的感覺出來,孟子不僅僅講仁,不僅僅講義,還講禮。對于禮之義和禮之儀的掌握,無論是在官位進退,還是在喪禮的掌握還是在于對年夜臣的激勵、勸說等方面都表現出了孟子對《禮經》,對禮之義的掌握。
▲
掌管人殷延祿師長教師
隨后,在掌管人殷延祿老師的組織下,現場與線上的聽眾就本身的感悟和問題積極發言討論。
殷老師起首就本身的感觸與大師做了分送朋友。
殷老師認為對于剛才劉瑾輝老師在講課過程中所提到的幾個觀點應該要惹起大師的重視。起首是關于文獻的選擇。他認為我們無論學習的時候還是在講述的時候,都要先確認下以下問題:若何往掌握文獻?什么樣的文獻資料可以供我們應用?在什么狀態下應用?你是做學術的研討還是文明的普及?你是做普通的很深刻的思惟的研討還是就是簡單地清楚一下孟子的思惟等。只要確認了相關問題,那我們在選擇分歧的文獻資料時就會有所取舍,否則的話能夠就會功倍而事半。再者,劉老師在講解過程中,除了他自己對文本的解釋之外,他還專門援用了朱熹的注釋,並且是整個的,這反應出劉老師治學的嚴謹。所以殷老師認為,我們要做文明的普及,要把經典淺顯的講出來,那我們所要講的內容應該有所出處,假如沒有出處的話,我們也要做很是嚴肅的考證來論證本身為什么要這樣講,而不是張口隨便亂說。
除此之外,殷老師認為這七章還給我們帶來了別的一個啟發,那就是我們做學問也好,讀經典也罷,都需求留意這種恰到好處。好比4.3章,你將遠行,有人給你送禮,送幾多呢?不消多,夠你路上用的就可以了,這才是真正禮的精力。也便是說送禮的本質不是想獲得其他的好處,而只是是誠心誠意的幫助對方,前人的這個做法對我們啟發很年夜,我們每一個人能夠貧富都有所分歧,送禮的過程中做到“恰到好處”,那么我們在這樣一個行禮的過程都各自保證了本身的尊嚴,也尊敬了對方的尊嚴。做學問也是這般,我們在讀經典的時候要盡能夠的把它所蘊含的真精力恰到好處的體味出來,懂得下往,然后真正的用到我們的性命當中來,所以這個時候你就要有所應變,有了經之后你還要了解怎么樣用權,碰到的事,為人處世,以經來,以權做,經權掌握好了,那這個經就是活的,就是有性命的部門。
接著。劉老師、殷老師就大師的提問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大師也就相關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起首,曲阜師范年夜學歷史文明學院劉昭博士就本身的懂得提出了相關問題:
4.5章,針對孟子作為齊國客卿,位置自己已比較高,他卻灑脫離開的問題,劉昭博士認為除了剛才劉老師提到的孟子具有一種年夜丈夫以全國為己任的陽剛與擔當之外,還暗含有一種儒者或許圣賢的寂寞,以及不受君王重用的無可何如,同時也感觸感染到一種孟子和齊王之間若即若離的一種關系。
劉老師對于劉昭博士的這種懂得給與了確定,他認為4.5章反應了兩個問題。第一,就是孟子的一種堅守。面對齊王不奉行暴政的境況,他是覺得苦悶和郁悶的,可是,孟子并未放棄,他仍堅守著他的處事觀點和他想奉行暴政的這種理念,但也確實可以感覺到他的一種無奈,為什么?齊王不采納。作為思惟家他只要思惟,卻無法落實到實踐,因為要落實到實踐就必須由君王來實施,所以孟子很無奈。可是孟子之所所以圣人,就是不論在什么情況下他都沒有掉往信念,也就瑜伽教室是他沒有放棄宣揚暴政、心系百姓 造福蒼生的這種幻想,他依然把這一點作為平生的責任,這就是孟子的一種家國情懷。
針對魏衍華老師所談到的禮是一種保護和限制,更多的是保護的見解,劉昭博士認為,禮并不是完整限制人的,他的懂得是禮的原則是倡導,倡導大師應該往做什么,他認為這才是禮的本質、意義和價值。
針對這個問題,魏老師認為禮的本意其實是一種規定,一種軌制,一種對人的規矩。他提到了《孟子》中關于葬禮的來源,就是葬禮的出現是因為後代看到了本身怙恃的尸首在荒郊外外慘不忍睹,很不忍心,所以安葬了本身的怙恃,所以禮的來源其實就是禮者,理也,禮是通情達理的,這是禮的本質。那么何為禮之義呢?義者,宜也,宜指合適的,禮之義就是指禮是合適的、公道的、符合法規的、合情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禮之義就是對人的一種限制,分歧的成分等級。就要用分私密空間歧的喪葬之禮。好比皇帝、士年夜夫、士人、庶人等等,這是對人的一種限制,也是對共享空間人的一種保護。所以說禮之義是本質,它的內在的表現一個是對人的限制,同時也是對人的保護,這是禮之義通過禮之宜表現出來的兩種感化。
活動最后,大師對劉老師的講解、魏老師的與談、線上線下同志的分送朋友報以熱烈掌聲,“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十講活動圓滿結束。

▲
孟子研討院現場聽眾

▲
劉昭博士


▲
線上學友
責任編輯:近復